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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破作业人员资历确定

详细介绍

  GA53—2015《爆破作业人员资历条件和处理要求》6.1 一般要求 爆破作业人员资历条件一般要求为: a)无阻碍爆破作业的疾病或生理缺点; b)具有彻底民事行为能力; c)无刑事处分记载(无需提交纸质资料); d)无涉恐、吸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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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A53—2015《爆破作业人员资历条件和处理要求》8.1.1.2 初度请求《爆破作业人员答应证》的爆破员、安全员和保管员应参与不少于72学时的安全技能培育和练习。 8.2.3.1 经查核合格的爆破作业人员,自查核成果发布之日起10日内,由设区的市级公安机关核发《爆破作业人员答应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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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用爆破物品安全处理条例》(2006年5月10日国务院令第466号,2014年7月29日予以修正)第三十三条:爆破作业单位理应当对本单位的爆破作业人员、安全处理人员、库房处理人员进行专业方面技能训练。爆破作业人员应当经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查核合格,获得《爆破作业人员答应证》后,方可从事爆破作业。

  GA53—2015《爆破作业人员资历条件和处理要求》6.1 一般要求 爆破作业人员资历条件一般要求为: a)无阻碍爆破作业的疾病或生理缺点; b)具有彻底民事行为能力; c)无刑事处分记载(无需提交纸质资料); d)无涉恐、吸毒。

  1.请求:请求人经过安徽政务服务网或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窗口提交请求资料。 2.受理:受理岗人员开始检查受理,不属于答应领域或本部门职权范围,不予受理;资料不齐或不契合法定方式,当场退回补正。 3.检查:对请求人布景检查,训练查核。 4.决议:查核合格,市公安局作出决议。 5.办结:告诉请求人收取《爆破作业人员答应证》。

  检查请求资料是不是完全、是不是满意法定方式。 1、对契合受理条件的,许诺办结时限,提交下一步进行批阅决议。 2、对不契合受理条件的,奉告不予受理理由和根据等信息,出具不予受理告诉书,现场交预请求人。 3、对请求资料不完全或不契合法定方式的,现场奉告需求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一次性补齐补正奉告书,由请求人补正后予以受理。

  主办单位: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单位:池州市数据资源处理局运维电线拜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