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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详细介绍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营业业务未发生明显的变化,民爆器材仍是公司经济发展的支柱,为顺应民爆行业生产、销售、爆破服务一体化的趋势,公司现生产经营业务主要有五大板块:民爆器材板块、化工产品板块、矿业产品板块、工程爆破服务板块和现代物流板块。主流产品及用途如下:

  民用爆炸物品大范围的应用于石油、煤炭、采矿、冶金、交通、水利、电力、建筑、国防工业等多个领域,尤其在基础工业、重要的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领域中具有无法替代的作用。公司生产的民用爆炸物品包括膨化硝铵炸药、乳化炸药、改性铵油炸药、震源药柱和数码电子雷管等。

  膨化硝铵炸药:岩石膨化硝铵炸药适用于露天及无可燃气和矿尘爆炸危险的地下爆破工程。

  乳化炸药:2号岩石乳化炸药适用于露天及无可燃气和矿尘爆炸危险的地下爆破工程;二级煤矿许用乳化炸药适用于有可燃气和煤尘爆炸危险的爆破工程;乳化震源药柱适用于中、低阻抗地质条件地震勘探;高能乳化震源药柱适用于中、高阻抗地质条件及高分辨地震勘探震源。

  数码电子雷管:数码电子雷管在提高炸药能量利用率,提高工程爆破的综合效益方面具有很大潜力。非常适合于逐孔精准毫秒延期爆破、毫秒延时干扰减振爆破、大规模无地面雷管毫秒延期爆破、恶劣环境高可靠性爆破、高安保要求爆破、精细爆破等高技术爆破。

  硝酸铵:硝酸铵主要作为工业炸药的原材料,还可用于硝基复合肥生产、尿素硝酸铵溶液生产及医药和其他硝酸盐生产。

  硝基复合肥:硝基复合肥适用于温室大棚作物、喜硝态氮大田作物及花卉、果树、蔬菜、烟草、棉花等经济作物,特别适合于旱地作物施用,适用于弱酸性、中性及偏碱性等各类土壤,可用作基肥和追肥。

  公司目前在湖北、宁夏、贵州、山东、新疆、辽宁、广西等地拥有从事工程爆破业务的分子公司,上述分子企业主要在其省内为公路、铁路、水利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以及矿山开采等提供工程爆破服务业务。

  建筑石料:公司目前生产的石料产品主要以不一样的规格型号的碎石组成集料的形式用于水泥、沥青、碎石稳定土等各类混凝土和稳定材料中;用于道路、桥梁、隧道、堤坝河岸等建筑工程的辅助工程中;同时能以装饰材料的形式应用于各类建筑工程和带有美化效果的场合以及用于石灰石等的生产。

  纳米碳酸钙:公司目前生产的纳米碳酸钙产品为用于硅酮胶粘剂和汽车胶粘剂的活性纳米碳酸钙,具有白度高、比表面积大、活性好、吸油值稳定等特点,性能方面具备优秀能力的填充和补强双重作用、良好的触变性、分散性、可控可调的胶体流变性能,属于国内中高端产品。公司新开发的光伏胶钙系列新产品拥有强度高、分散好、耐臭氧性和抗化学腐蚀性好、耐高低温性强等特点,已被大范围的应用于光伏领域,为其组件提供粘接密封,产品稳定性很高,口碑良好。

  公司拥有1个铁路专用线个危险品货物运输公司,可开展多式联运、有效衔接转换,充分保证公司民爆器材及相关这类的产品运输。

  公司对合格供方资格进行统一管控,每年底统一组织评审,综合考察供方规模、资质、供货能力及过往供货业绩决定是不是将其纳入或保留在合格供应商管理库内,每种原材料合格供方不可以少于三家。公司执行物资采购计划制度,各需求单位采购部门依据生产计划、物资消耗定额及库存情况,编制月、周及临时采购计划。

  公司民用爆炸物品的主要原材料中,硝酸铵主要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凯龙楚兴提供;包装材料主要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天华新材提供。硝酸铵主要原材料为合成氨,主要由凯龙楚兴全资子公司凯晖化工自产;合成氨的主要原材料为煤,目前主要采取与大型煤炭企业建立长期合作伙伴关系的方式来进行采购。纳米碳酸钙的主要原材料为石灰石和煤,主要是通过公司集中采购平台做采购。

  除上述情况外,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范围内有两家及以上单位使用或能形成较大采购批量的或进行储备采购的大宗物资,按公司“招(议)标管理办法”招标,根据招标结果确定供货方;其他情况则由需求单位采购部门按照“比质比价”原则采购,且两种方式下投标/比价单位一定要不少于三家。

  公司执行严格的采购合同制度,其中大宗材料采购签订年度合同,供应商依据公司阶段性需求,分期、分批组织供货。

  公司对采购价格进行严格管控,成立价格监督管理委员会并下设价格监督管理办公室,对非招投标采购模式下的物资采购价格上调进行审定,招投标采购则需将结果报价格监督管理办公室备案。

  公司每年制定年度产量计划,并列入公司年度经营计划,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下发至各分子公司执行。

  公司在备有安全库存的基础上以销定产,并且民用爆炸物品全年产量不能超过行业主管部门核定的安全生产许可能力。公司生产部门依据销售部门下达的月计划编制生产月计划、安排生产班次,根据销售部门下达的周计划,进行分解,形成每日的生产作业令,并下达给各生产班组,由各生产班组安排生产。生产的全部过程中,公司制定了严格的质量管理、安全管理和成本管理制度。

  硝酸铵生产具有连续化生产的特点,没有特殊情况不会停车。复合肥生产则是在考量硝酸铵供应量并保有一定库存量的基础上以销定产,生产部门依据市场部提供的销售计划编制生产作业计划并组织生产。同时公司的复合肥存在部分的委托加工情况,上述委托加工均签订正式合同,且会委派人员到受托企业当地考验查证受托方的生产装置及其他相关质量保证的软硬件措施,并参与生产的全部过程的质量控制。合成氨生产线亦具有连续化生产的特点,没有特殊情况不会停车,公司依据市场需求调节合成氨、碳酸氢铵等产品的生产比例。

  石料生产则结合矿藏量、产能及市场需求情况等进行排产。纳米碳酸钙生产结合市场需求,以销定产。

  目前公司民用爆炸物品销售采用通过民爆经营公司销售和直接向最终用户直销并重的模式,其中省内主要维持原来通过民爆经营企业销售给计算机显示终端的模式,省外则以直供给计算机显示终端的模式为主。公司乳化震源药柱产品直销给中石油、中石化等终端用户。

  在民用爆炸物品销售流程上,公司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后,客户可在销售合同的范围内依据需求节奏向公司提出具体订单,公司依据订单组织生产和发货。与此同时,客户到当地公安部门办理《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证》和《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证》,在“两证”齐备的条件下公司向客户发货;货物运到后,客户向其所在地公安机关回缴两证。在买卖行为成交后的3日内,公司与购买方都必须将交易的品种和数量向公安机关进行备案。

  公司硝酸铵产品采取直销的方式,以民用爆炸物品生产厂商为主要目标客户。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购买硝酸铵,直接凭《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购买;别的企业购买硝酸铵,须办理《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证》和《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证》,流程与上述民爆产品流程基本一致。硝基复合肥主要采取全国各地农资公司代理销售和向大型化肥品牌商直销两种模式。合成氨主要是凯龙楚兴自用生产硝酸铵,极少量外销通过罐装车销售给磷铵等化工产品生产企业。

  石料则主要直接或通过中间商销售给省内的建筑施工公司或建材公司;纳米碳酸钙产品采取直接销售模式将硅胶钙、汽车钙、MS胶钙产品销售给建筑密封胶行业、汽车胶粘剂行业、光伏和装备式建筑等领域的客户。

  公司系我国民爆行业优势骨干企业,是我国目前品种门类最齐全的民爆生产企业,也是行业内为数不多具有完整产业链的企业,可以给客户提供综合配套服务,同时公司产品性能优异,在行业内享有较高的知名度。

  1)公司持续加大结构调整,大力推行“一体化”模式,促进公司做粗做长产业链,实现了规模效应及集约化发展;

  2)报告期内努力克服市场环境变化带来的成本压力和金钱上的压力,基本的产品民爆器材、硝酸铵、复合肥产品实现价量双升,带动了公司业绩增长。

  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1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以下简称“解释15号”)。解释15号对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做出规范,并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并对于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本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试运行销售,公司应当按照解释15号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4月25日决议通过,本公司于2022年1月1日起执行前述解释15号,并依据解释15号的规定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解释15号规定“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以下统称试运行销售)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试运行产出的有关产品或副产品在对外销售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规定的应当确认为存货,符合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相关资产。”

  本公司2022年1月1日开始执行解释15号,并对2021年度按原相关规定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在建工程部分进行追溯调整。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除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第六节重要事项”已披露的重要事项外,公司不存在别的重要事项。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4月13日上午8:30在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邵兴祥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2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发出。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11人,实际参加本次会议的董事为11人。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合法有效。

  公司独立董事刘捷先生、娄爱东女士、王晓清先生、乔枫革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详细内容请见2023年4月15日巨潮资讯网。

  《公司2022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23年4月1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2023年4月1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40,594.58万元,较上年同期追溯调整后营业收入增长23.4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3,337.57万元,上年同期追溯调整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纯利润是 -39,468.90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6,272.0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618.07%。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 746,305.71万元,较上年末增长9.3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的权利利益 143,455.38万元,较上年末增长10.29%。

  2023年,公司预计实现营业收入420,000万元,预计实现总利润41,200万元(本预算为公司2023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指标,并不代表公司的盈利预测。)

  公司拟定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公司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详见2023年4月1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公司保荐人出具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相关联的内容详见2023年4月15日巨潮资讯网。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打理财产的产品的公告》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2023年4月1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2023年4月1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本次担保预计事项是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资金需要,推动子公司的加快速度进行发展,有利于充分的利用及灵活配置公司资源,提升公司决策效率。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为其子公司),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之内。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关于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2023年4月1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12、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邵兴祥先生、罗时华先生、刘哲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详见2023年4月1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公司此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依据公司资产的真实的情况,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有关会计政策进行的。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能够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情况和资产价值。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意见,《关于计提2022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2023年4月1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对以往各年度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政策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更客观地反映公司财务情况以及经营成果,会计信息更加客观、真实和公允,体现会计谨慎性原则。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2023年4月1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督管理要求,结合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截止2022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2023年4月15日巨潮资讯网。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次续聘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内容详见2023年4月1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为激发公司各单位全面完成2023年经营目标的积极性,公司拟拿出不超过2023年财务预算盈利41,000万元的5%的现金用于对完成或超额完成2023年目标任务的单位和配合完成目标任务的单位实行奖励。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制定具体奖励办法,并组织实施。(本预算为公司2023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指标,并不代表公司的盈利预测。)

  董事会决定于2023年5月8日下午14:00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的方式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2023年4月1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于2023年5月8日(星期一)下午14:00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本次会议将采用现场书面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来进行。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8日(星期一)下午14:00,会期半天。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来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8日9:15-15:00。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能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截至2023年4月28日(星期五)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能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互联网投票。

  本次股东大会在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召开,具体地址是:湖北省荆门市东宝区泉口路20号。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1)议案11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需在股东大会上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2)议案7至议案14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另外的股东)的表决票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公开披露。

  1. 登记方式:现场登记,异地股东能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线)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证券账户卡、加盖法人股东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与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和代理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自然人股东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可采用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登记表》(见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

  (2)联系电线)联系传线)联系地址:湖北省荆门市东宝区泉口路20号,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人员的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2)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务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能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的过程见附件1。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做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来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8日9:15-15:00。

  2、股东利用互联网投票系统来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来进行投票。

  兹授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于2023年5月8日召开的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我单位(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注:股东根据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事项选择赞成、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的无效。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4月2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3年4月13日下午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6人,实际到监事6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邵美荣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合法有效。

  1、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2023年4月15日巨潮资讯网。

  2、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真实的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真实的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22年度公司财务决算报告》

  5、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23年公司财务预算方案》

  6、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依据公司真实的情况制定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7、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核查,2022年度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存储放置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储放置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公司认真履行了信息公开披露义务,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8、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打理财产的产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主要经营业务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购买打理财产的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升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都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9、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10、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与关联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的交易事项,遵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定价公允;该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11、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计提2022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此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有关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公允、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公司在审议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赞同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12、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助于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有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对会计估计的变更。

  13、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和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并能得到有效执行,适应外部环境及内部管理的要求。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的现状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的总体评价是客观、准确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保证了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具有合理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14、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查,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2年审计服务过程中,为公司做了各项专项审计及财务报表审计,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了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出具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15、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对完成或超额完成2023年目标任务实行奖励的议案》

  16、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17、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关于补选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1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15年6月24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366号”文件核准,本公司于2015年12月3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870,000.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8.6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8,551,600.00元,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发行手续费、律师费等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75,723,514.8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22,828,085.18元。上述资金已于2015年12月3日全部到位,并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5年12月3日出具的“众环验字(2015)010123号”《验资报告》审验。

  2018年10月16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619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18年12月27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面值328,854,800.00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票面金额为100.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28,854,800.00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等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7,766,873.09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11,087,926.91元。上述资金已于2018年12月27日全部到位,并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8年12月28日出具的“众环验字(2018)010098号”《验资报告》审验。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并完善了《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根据本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或本公司预算范围内,履行内部审批程序后由项目实施单位执行。

  2015年12月3日,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将扣除承销佣金保荐费后款项537,551,600.00元划入公司下列账户:

  2015年12月29日,本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中222,840,000.00元转由本公司下列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2015年12月25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采取向子公司湖北凯龙楚兴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龙楚兴公司”)增资的方式,将上述募集资金中的164,280,000.00元转由凯龙楚兴公司下列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2015年12月25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采取向全资子公司湖北凯龙工程爆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龙爆破公司”)增资的方式,将上述募集资金中的31,520,000.00元转由凯龙爆破公司下列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本次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为523,114,300.00元,实际募集的资金净额为522,828,085.18元,实际募集的资金净额低于承诺投资部分的286,214.82元,公司将按招股说明书中承诺以自有资金补足到技术中心扩建项目。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将原计划投入“工程爆破服务建设项目”及“金属材料爆炸复合建设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投资“40万吨/年水溶性硝基复合肥和20万吨/年缓控释复合肥生产线设计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凯龙楚兴公司。根据上述决议,凯龙楚兴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向阳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户。2018年4月2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赞同公司将存放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东宝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的全部募集资金变更至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向阳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向阳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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