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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

详细介绍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240,440,77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023年1月,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标的公司股权资产完成过户,2月3日,本次重组发行的新增股份上市,公司资产规模发生重要变化,民爆业务结构全面优化,总实力明显提升。企业具有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矿山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双一级”资质,建立了集民爆科研、生产、销售、爆破服务及绿色矿山建设、矿山开采施工总承包于一体的完整产业链,业务覆盖国内约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利比里亚、巴基斯坦、马来西亚等多个国别。公司以民爆一体化业务为核心,向工程服务市场延伸,主要为国内外重要能源工程、基础设施建设、大型矿山工程等提供专业化、一体化的民用爆破服务和绿色化、数智化矿山施工总承包服务。同时,公司以民爆关联产业为拓展,围绕民爆产业链条积极拓展军工安防、民爆装备、核心原材料等业务,支撑民爆主业发展。

  公司矿山爆破一体化服务主要是提供民爆物品的供应、矿山基建剥离、爆破方案设计和爆破开采、矿物分装和运输等民爆全链条服务。公司矿山爆破一体化服务处于矿山资源开采产业链的中游,依据市场需求,在不同的项目上采用差异化的服务模式,整体承担矿山开采工程或部分承包与爆破服务相关的工程环节。公司工程爆破业务还包括为各类爆破工程建设项目提供爆破设计施工、安全评估、安全监理等服务。

  公司经营的民爆物品包括工业炸药、工业雷管、工业导爆管及工业导爆索等。上述产品应用于矿山开采、基础设施建设及其他工程爆破服务。

  公司经营的军品为军用火工品等,系军工三级配套产品,公司旗下还有消防产品及提供消防系统化服务。消防系列新产品包括消防火工品配件系列,包括各类型灭火器、公共客车和隧道智能消防灭火系统和提供消防系统化解决方案等产品或服务。

  民爆行业作为国家的基础性行业,其产品和服务大范围的使用在矿山开采、铁路道路、水利水电工程、基础设施建设等多个国民经济领域。国家对民爆物品的生产和应用领域采取不同的管理体制和法律和法规。受此影响,我国的矿山爆破工程行业和民爆物品制造业市场化程度不一样。矿山爆破工程行业市场化程度较高,从业企业对全国各大矿产资源主产区展开差异化竞争;民爆物品制造业市场化发展程度仍有限,除部分具备现场混装一体化服务能力的大型民爆企业具备对全国乃至全球矿山市场的展业能力外,大多数企业仍存在受许可产能所在地和运输半径限制,业务局限于在各自所在省份及周边的情况。

  近年来,民爆行业在政策引导下实现了健康发展。政府加强对民爆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推动行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同时,国家加大对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为民爆市场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此外,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推进,中国民爆企业热情参加国际市场之间的竞争,提升了行业的国际影响力。

  报告期内,在煤炭保供政策持续发力及基建项目拉动的影响下,民爆产品和服务的市场需求进一步增加。2023年,民爆行业总体运作情况稳中向好,主要经济指标保持两位数增长。据中国爆破器材行业协会编制的《2023年民爆生产公司集团排名》统计,2023年民爆行业生产总值完成437亿元、同比增长11%,主要经营业务收入实现500亿元、同比增长14%。报告期内,公司经营管理态势持续向好,整体业绩稳步提升。2023年,公司营业收入84.28亿元、同比增长52.90%,公司业绩变化与行业发展状况基本相符。

  公司是集民爆物品的研发、生产、销售、爆破服务及绿色矿山建设、矿山开采施工总承包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性大型民爆企业,是全国领先的现场混装一体化服务模式应用单位。公司工程业务覆盖面长期位居全国领头羊,总实力、发展的潜在能力等均位于民爆行业前列,是行业主管部门重点支持的龙头骨干企业。据中国爆破器材行业协会统计,在2023年民爆生产公司集团排名中,公司生产总值排名第二,工业炸药年产量排名第一,工业雷管年产量排名第五,爆破服务收入排名第二。

  财政部2022年11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16号》文件,根据文件“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公司变更相关会计政策。会计政策变更后,将追溯调整减少上年同期净利润257.51万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一)2023年1月1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于1月9日印发的《关于核准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32号),核准公司向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攀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及23名自然人合计发行752,005,914股新股,并核准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133,900万元。

  本次资产重组发行新增股份于2023年2月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123,292,914股。公司的控制股权的人由湖南省南岭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由湖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变更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

  2023年4月20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3〕24827号)。截至2023年4月20日止,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117,147,856股,每股发行价格11.43元,这次发行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人民币1,338,999,994.08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35,510,527.22元,实际募集配套资金净额人民币1,303,489,466.86元。这次募集配套资金向特定对象发行新增股份于2023年5月1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240,440,770股。公司控制股权的人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票比例由47.90%下降至43.37%。这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明显的变化,公司控制股权的人仍为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募集配套资金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二)2023年5月19日,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企业名称及证券简称的议案》。公司于2023年5月22日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全称由“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2023年5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等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企业名称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2023-039)。

  (三)为使公司证券简称与公司全称相匹配,更明确体现公司的主营业务、经营情况和发展的策略,自2023年7月6日起,公司证券简称由“南岭民爆”变更为“易普力”。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2023年7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等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变更公司证券简称的实施公告》(2023-043)。

  (四)公司注册地址由“湖南省永州市双牌县泷泊镇双北路6号”变更为“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金星中路319号”。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分别详见2023年9月13日和2023年9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等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调整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相关联的内容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2023-058)和《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5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3月27日上午在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谷苑路389号易普力公司602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3月17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由付军董事长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8名。宗孝磊董事因公务不能参加会议,委托陈宏义董事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公司全体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公开披露网站上披露的《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王运敏先生、郑建明先生、唐祺松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内容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公开披露网站。

  二、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公开披露网站,年报摘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公开披露网站上披露的《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四、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内容详见同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公开披露网站。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内容详见同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该议案内容详见同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42,774.36万元,盈利83,338.43万元,总利润81,877.22万元,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63,388.47万元。

  该议案中涉及的财务信息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2023年净利润786,276,327.68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78,627,632.77元,扣除报告期内派发的现金红利37,213,223.1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49,449,762.68元,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719,885,234.49元。

  公司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1,240,440,77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5元(含税),拟分配254,290,357.85元。如本次决议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十、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2024年,公司计划实现营业收入90.99亿元;实现总利润8.66亿元。

  上述预计并不代表公司对2024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该议案中涉及的财务信息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授信计划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4年授信计划总额控制在1,081,700万元额度内,此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将在授信额度内,具体以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十二、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与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2024年一2026年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内容详见同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公开披露网站。

  十三、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对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内容详见同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公开披露网站。

  十四、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在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关联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

  该议案内容详见同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公开披露网站。

  十五、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财务顾问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

  该议案内容及中介机构意见详见同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公开披露网站。

  十六、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内容详见同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公开披露网站。

  十七、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十八、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

  十九、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制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二十、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制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经营业绩考核办法〉的议案》

  二十一、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在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谷苑路389号易普力公司602会议室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同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公开披露网站。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3月27日在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谷苑路389号易普力公司514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3月16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宋志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2023年度计提各项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共计2297.81万元,占2023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绝对值比例3.62%。

  监事会认为:公司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规定计提与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真实的情况,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与转回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形式等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考虑了公司纯收入情况、现金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对公司组织架构、业务类型及财务情况等信息较为熟悉,且拥有多年为上市企业来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能够很好的满足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公司监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该议案内容详见同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公开披露网站。

  公司2023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公开披露网站,年报摘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和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真实的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议案内容详见同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公开披露网站。

  监事会认为:公司成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得到了有效的执行,企业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企业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该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公开披露网站上披露的《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32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117,147,856股,发行价格为11.4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38,999,994.08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4月19日到位承销总干事指定收款银行账户,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3〕24411号)审验。

  2023年4月20日,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35,510,527.22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03,489,466.86元,实收募集资金人民币1,302,914,994.17元(注1),上述募集资金已于当日划入公司广泛征集资金专项账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的实收情况做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3〕24827号)。

  根据有关法律和法规及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在招商银行长沙分行营业部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23年4月23日,公司、独立财务顾问(承销总干事)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和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招商银行长沙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深圳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要求》及相关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强化和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发挥决策、监督和管理的职能,保障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公司拟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

  3.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年(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数额为准)。

  4.保险费用:3年合计保险费用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数额为准),费用一年一付。

  5.保险期限:3年,自2024年6月24日一2027年6月23日,具体以与保险公司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6.其他事项:董事会授权经理层依据公司相关管理制度要求办理保险购买事宜,包括确定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有关规定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另外的事项等,以及在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4年4月12日(星期五)下午15:00-17:00在“价值在线”()举办公司2023年年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做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2)为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公司现就本次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征集有关问题。投资的人可在2024年4月12日(周五)前访问网址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公开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的人能通过价值在线或易董APP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19日交易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1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会议表决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1.截至2024年4月16日(星期二)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参与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代理人出席和参与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九)会议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谷苑路389号易普力公司602会议室。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临时)、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至议案12的内容情况和议案13的内容情况分别详见2024年3月29日和2024年1月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1.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涉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提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上述第4项、第5项、第6项、第8项、第10项、第11项和第12项提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

  2.上述第4项、第5项和第10项提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3.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独立董事的述职报告不作为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提案。

  1.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另加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代理人另加持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传线:00,下午14:00一17:30)。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能够最终靠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股东对总提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提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1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1.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来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本人(单位)承诺所填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如因所填内容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造成本人(单位)不能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特此承诺。

  2.已填妥及签署的登记截止前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单位(个人)出席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或本公司)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的意见如下:

  注:对上述审议事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1月1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于1月9日印发的《关于核准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32号),核准公司向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攀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及23名自然人合计发行752,005,914股新股。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控制股权的人、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发生变更。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和他的下属子公司,攀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和他的下属子公司为公司新增的关联方。

  2023年5月15日,公司广泛征集配套资金发行的新股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新增117,147,856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公司总股本由1,123,292,914股增加至1,240,440,770股。攀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持股票比例由5.21%下降至4.7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或者根据相关协议安排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存在第二款、第三款所述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然人,为上市公司的关联人。”规定,攀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和他的下属子公司在2024年1月-2024年5月14日期间为公司关联人,2024年5月14日后不再确认为公司关联人。基于谨慎性原则,将攀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和他的下属子公司纳入公司2024年度关联方范畴,并对其2024年度交易情况做预计。

  根据有关监管规则并结合公司真实的情况,预计2024年度向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和他的下属子公司、湖南湘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他的下属子公司、攀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和他的下属子公司和湖南鸿欣达物流有限公司等关联方提供服务、销售商品、接受服务、购买商品等各类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95,553.50万元,合并范围内上年度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为75,956.19万元。

  2024年3月2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宗孝磊、陈宏义、孟建新回避表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还将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攀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湖南省南岭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湖南神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将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2023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是基于业务发展需要与关联方有几率发生业务的上限金额进行预计,实际发生额是按照各方交易金额和执行进度确定,在业务开展过程中,根据真实的情况进行调整,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上述差异在正常经营行为波动及调整的范围之内。

  2023年,受市场环境变化、行业政策调整和公司采购及销售策略的影响,公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额控制在预计范围内,但存在单项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高于或低于预计金额20%以上的情况。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平等、公正原则,交易公允合理,实际发生额未超过预计总额,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注:关联交易在总额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能够准确的通过真实的情况在同一控制下的不同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金额可实现内部调剂(包括不同关联交易类型间的调剂)。

  经营范围:水电、火电、核电、风电及太阳能发电新能源及送变电和水利、水务、矿山、公路、铁路、港口与航道、机场、房屋、市政、城市轨道、环境、冶炼、石油化学工业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咨询、规划、评估、评审、招标代理、建设;工程勘测考察与设计;施工总承包与专业承包;工程总承包;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工程监理;电站启动调试与检修、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进出口业务;电力行业发展规划研究;机械、电子设备的制造、销售、租赁;电力专有技术开发与产品营销售卖;建筑材料的生产与销售;实业投资。(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可以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与公司及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公司名单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43.37%的股份,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间接控制股权的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和他的下属企业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经营范围:企业自有资产的经营和管理;军工产品、军民两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能源的开发研究与其科技、经济信息咨询服务(不含中介及证券、金融、期货);对下属公司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与公司及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湖南湘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名单

  湖南湘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企业湖南省南岭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湖南神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分别持有本公司12.46%和6.97%的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湖南省南岭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湖南神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持股5%以上的关联法人;《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本公司原间接控股股东湖南湘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前述名单内的其余企业,属于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经营范围:建筑用石加工;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铁路运输辅助活动;机动车修理和维护;专用设备修理;通用设备修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金属矿石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机械设备租赁;建筑材料销售;停车场服务;机械设备销售;特种设备出租;仓储设备租赁服务;土地使用权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矿产资源(非煤矿山)开采;各类工程建设活动;铁路机车车辆维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